一种观点,主张保持调度机构与电网企业一体化的现状恒定,不意陈各种益处,即调度不独立国家;另一种观点,则主张调度机构作为电力市场的运营机构独立国家于电网企业最少是部分功能独立国家于电网企业,防止运动员担任裁判员的现象再次发生,即调度独立国家。只不过,这不是调度独立国家问题首次转入人们的辩论范畴了。据观茶君熟知,早于在电改9号文公布之前,类似于争辩就仍然没有停歇过,只不过有时是清的,有时则是亮的。
两种观点或许都有道理。那么,对于调度问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于是观茶君就去坎了坎调度方面的涉及规定,结果找到:法律规定里的调度机构,竟然是独立国家的!换言之,根据现行有效地的法律法规,调度机构本来就是独立国家的,须为独立国家与否的问题争来争去。那么,对于调度,现行法律(此处为广义的法律,还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否应当独立国家呢?观茶君试着辨别了一下,主要内容如下:一、规范调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整理之后,观茶君找到现行有效地的法律依据很多,主要还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三次修正。
2、《电网调度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其第115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除和改动部分行政法规的要求》修改。3、《电力监管条例》2005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其第432号发布,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4、《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4年10月11日电力工业部令其第3号5、《电网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首府范围的区分原则和必要调度的发电厂的划界原则》电力工业部1994年10月21日电政法[1994]607号6、《强化电网调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电力工业部1997年3月20日电筹办[1997]99号7、《电力调度机构信息上报与透露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1年7月26日 筹办电缆【2011】65号除以上法律外,还有其他涉及规定,观茶君就不一一所列了。
二、依据法律得出结论的主要结论依据上述法律,观茶君可行性研究之后,得出结论如下主要结论:1、调度权归属于公权力,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调度机构由主管部门必要领导,代表管理部门行使调度权。关于调度权、调度机构的性质,虽有有所不同意见,但法律规定是明晰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之为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全称调度机构)为确保电网的安全性、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营展开的的组织、指挥官、指导和协商;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电网调度工作;《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运营的的组织、指挥官、指导和协商机构,各级调度机构分别由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必要领导。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营单位,又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代表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营中行使调度权。
观茶君指出,这些规定十分明晰地阐述了调度权、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调度机构之间的关系。非常简单来说,就是调度权还包括电力系统的的组织权、指挥权、指导权、协商权,归属于法律规定的公权力不是当事人可以自行誓约、自行处理的私权利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调度机构是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部门,代表主管部门行使调度权;调度机构不受主管部门的必要领导,而不是经由任何第三方间接领导。
2、电网调度电网企业的调度机构,电网调度机构负责管理整个电力系统还包括发电、供电、不受电设施(还包括用户)等的调度,并不隶属于电网企业。人们很更容易把《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中的电网调度相混为电网企业的调度机构,但观茶君必需警告的是,这纯属对法律的误会。
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电网还包括发电、供电(电缆、变电、配电)、不受电设施和为确保这些设施长时间运营所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性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似乎,电网调度语境下的电网,还包括发电、供电、不受电设施等,涵括整个电力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道,观茶君实在将电网调度机构称作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有可能更加适合。
至于调度机构与电网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就很确切了,通俗点说道,就是:调度机构是管电网企业的,而不是被电网企业管的。3、调度机构拥有类似的权力,受到专门的监管。正是因为调度机构代表管理部门对整个电力系统行使调度权,所以,调度机构才被彰显了类似的权利、分担了类似义务。比如,《电力法》就具体电网运营实施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介入电网调度。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也就出了我国电力系统仍然以来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调度机构也就沦为了负责管理电力系统运营的大脑,在电力系统中享有类似的地位和权利。
比如,查询法律规定之后观茶君找到,类似于限电、检修审核等十分关键的权利,只不过都是由调度机构行使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调度机构对于超计划用电的用户应该不予警告;经警告,仍并未按照计划用电的,调度机构可以公布限电指令,并可以擅自扣住还电力、电量;当超计划用电威胁电网安全性运营时,调度机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继续暂停供电。对于检修,则具体:第十七条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应该遵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
留意,即使是电网企业的供电设备检修,也应该遵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调度机构的独立性,以及与电网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于地位类似,调度机构也受到了类似的监管。国家专门制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奠定调度的权责、地位就不用说了,后来制订的《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也是对调度机构的监管作出了类似决定,将调度机构与电力企业三大,反映了调度机构的特殊性、独立性。比如:第十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继续执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情况,以及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继续执行电力调度规则的情况实行监管。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根据遵守监管职责的必须,有权拒绝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上报与监管事项涉及的文件、资料。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该真实情况获取有关文件、资料。类似于将调度机构与电力企业三大的条文,在《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中随处可见,调度机构的独立性毋庸置疑。
即使是新的电改启动以来,监管部门对调度也是独立国家展开监管的。一个例子就是,2016年4月,国家能源局在的组织各派出机构积极开展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的基础上,依法公布《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其中就还包括对调度的监管。比如,《监管报告》认为:按照行政区划分调度控制区,控制区范围增大。目前,我国大部分调度独立国家控制区按行政区划设置;同时,个别长年一体化运营的区域,经常出现了发电调度运营化区域为省的现象,造成经常出现负荷峰谷有序能力有所减少、可用容量和调频市场需求减少、电网运营可玩性减少、资源优化配备能力上升等问题。
4、调度机构负起维护电力系统各参与方权益的任务。在法律彰显调度机构的权责中,有一项权责十分最重要,就是调度机构要公平维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随着电改的展开,还应当还包括购电公司等电力市场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这一点,《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具体阐释。
根据《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调度机构要按照有关合约或者协议,维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说道一起,观茶君实在在未改革之前、厂网一体化的背景下,该项权责的意义并不显著,但是,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启动之后,特别是在是在新一轮电改开始配售分离出来、现货市场建设之后,在交易品种激增、交易结构复杂、市场主体呈现出几何级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调度机构能否车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维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比如,关于调度信息透露,无论是正在前进的增量配电改革还是现货市场建设,都面对电力调度信息无法长时间提供的难题,相当严重妨碍了改革的前进,以至于国家关于增量配电改革的文件、现货市场建设的文件,都必须反复强调对信息透露的拒绝。说道一起观茶君实在有些悲伤,如果其他市场主体甚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连基本的调度信息都无法提供,如何确信调度机构公平维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呢?也许,这正好从另一个角度解释法律拒绝调度机构独立国家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一旦调度机构丧失独立性而沦为某一个市场主体管控的附属机构,那就别确信调度机构公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了。当裁判把持某一个运动员的时候,所谓公平竞争就不能呵呵了。5、调度独立国家,是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基础。
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是我国电力系统运营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毕竟孤立无援的,是以调度权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调度机构由主管部门必要领导并代表主管部门行使调度权为基础的,也就是调度机构是独立国家于市场主体的。换言之,一旦调度机构被某一市场主体管控、仍然是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部门,那么,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基础就再次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否需要之后维系就很有一点厘清了。
三、调度的现状说道到调度的现状,观茶君指出主要呈现出两方面的特征:1、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制度在之后贯彻执行,调度机构之后行使着电力系统的调度权。事实放在那里,观茶君仍然赘述。2、调度机构沦为电网企业管理的内设部门,无法反映由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必要领导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的法律拒绝。
这一点,可以从国家能源局《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中京津唐调度区调整的例子显现出端倪。《监管报告》认为:部分独立国家控制区设置有利于整体资源优化配备。建国后,京津唐电网长年为统一调度区。
2009年,华北电网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拒绝调整了调度首府范围,天津市电力公司独立国家制订日发电计划。京津唐地区电力系统运营经常出现了调频可用等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减少、省间联络线掌控可玩性增大等问题。
为修正错误,《监管报告》拒绝:科学设置独立国家控制区,增进资源优化配备。各电力调度机构要严苛论证调度范围的原作与更改,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规定,遵守适当的审批备案程序,报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上述《监管报告》的阐释透漏了大量信息:京津唐的调度首府范围调整了,导致调频可用等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减少、省间联络线掌控可玩性增大等问题;调度区调整是按国家电网公司的拒绝展开的,而不是按主管部门的拒绝调整的,电力调度机构并未按法律规定报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连调度区调整这么大的事都不报告,如何坚信调度机构是主管部门的直属机构?实质上,电网企业对调度机构的管理关系从机构设置上就十分明晰地显现出来了:比如,国家电网公司官方网站的信息表明,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是总部的一个部门,与工会、营销部等其他内设机构三大。上述事实表面,调度机构,已沦为电网企业的内设机构、不受电网企业必要管理了。
当然,据观茶君理解,完全没有人坚信调度机构由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必要领导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的美丽说词了。四、必须更进一步探究的问题尽管法律规定十分明晰应当独立国家,现状也放在那里没独立国家,但关于调度去留独立国家的辩论估算还不会继续下去。辩论问题的时候,观茶君实在有几个问题必须更进一步思维。
1、并未依法独立国家的调度机构,能否拥有法律彰显独立国家调度机构的权力?如前所述,我国法律规定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并彰显调度机构类似权力的基础,是基于调度权归属于电力管理部门并由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能部门行使。那么,如果调度权仍然归属于电力管理部门,调度机构沦为了电网企业管理的调度机构、仍然是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能部门,那么,法律彰显独立国家调度机构的权力,并未依法独立国家的调度机构能否拥有呢?全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观茶君指出,法律彰显独立国家调度机构的权力,并未依法独立国家的调度机构在拥有的时候似乎不存在着难以逾越的极大障碍,或者必要点说道,不应当拥有。2、上述问题应当如何解决问题?当现状与法律不完全一致的时候,最直观的辨别就是这是违法的,必须展开缺失,而且要对违法者展开惩处。
明确到调度问题而言,有可能还包括对电网企业错误行为的缺失,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怠于遵守监管职责的追责。但观茶君实在,改革时期,很多问题都必须用改革的思维展开处置。明确到解决问题方式,除了缺失违法行为之外,观茶君实在还可以减少一种: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必须对法律展开改动完备,对调度权、调度机构展开新的界定和具体,创建新的合乎电改拒绝的法律体系和调度体系。
这也许是一条更加现实的解决问题路径。当然,如果法律不予改动,则调度就应当依法独立国家。电改非易事,且讫且仔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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